英國政府於2020年3月已通過,於2021年4月1日開始,對非英國居民,包括海外物業買家加徵2%的額外印花稅,屆時所有本港買家亦須繳付辣稅。
不過,今次列明的是「非英國居民」(non UK residents),須繳交額外2%的印花稅率,而非「非英國公民」(non UK citizens)。究竟何謂英國居民?簡單而言,如果你長居於香港,則當然算是非英國居民,但如果你於一年內,在英國居留最少183日,並有於英國交稅的話,就算是英國居民。
至於從何計算那一年內呢?如果你本身已多年常居英國,就順理成章是英國居民,但如果你去年才透過「LOTR」形式移居英國,計算方法就是從交易完成前起計365日內,你要有最少183日住在英國,並於交易完成後365日內,有最少183日住在英國,這樣也算英國居民。不過,要適用於這個計算方法,你仍要在交易時先繳交2%的額外印花稅率,至交易完成後365日內,滿足183日的逗留條件後,再向英國當局出示證明,這樣才可申請退稅,而申請退稅期為交易完成後的兩年內。還有一點要注意,如果你的伴侶已是英國居民,即使你不是,當你們聯名購買物業的話,也不用繳交2%的額外印花稅率。